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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筑资质申报中,人员社保的注意事项
点击次数:1180  更新时间:2019-05-29  【打印此页】  【关闭
申请建筑资质一直在不断的发生变化,随着社保联网之后,在申报资质中人员社保这块也是需要注意的一个环节,最近政策中,人员社保出现了几点需要特别注意的事项,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:
1.不需要提交人员社保证明了
过去申办建筑资质必须需要提交人员社保证明的。
但是随着社保联网、资质申办电子化、告知承诺制试点,住建部前段时间已经发文规定,企业在申请工程设计、工程勘察、建筑业企业资质,现在已经不需提供人员社保证明材料,但需要由资质申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人员社保真实性、有效性签字承诺,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。
2.公司必须给单位人员提供社保
随着主管部门对于人员挂靠的大力整治,不仅仅个人挂靠要注意,企业也需要防止个人挂靠给自身带来的风险。
社保全国联网,以及税务部门统一征收之后,过去一人有两份社保的情况,非常容易被查出来。
如今企业申办资质,切记要认真检查申办所需人员的社保问题,检查公司人员是否有人除了本企业之外还在别处有社保。
特别是对于那些本来就有单位的人,以后在别处挂证几乎是不可能的。
3.需要检查人员是否都按规定缴纳了社保
税务部门在统一征收社保之后,建筑工程企业过去的许多不规范缴纳社保的行为很容易查出来。如果企业没有按照规定,进行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而且拒不改正的,那么将会被纳入严重失信“黑名单”。
若企业被纳入“黑名单”的企业,将会面临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失信联合惩戒, 在政府采购、交通出行、招投标、生产许可、资质审核、融资贷款、市场准入、税收优惠、评优评先等方面被予以限制,企业可能将寸步难行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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