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《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》一式四份,(含电子文档);
二、综合材料
1.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请报告;
2.企业营业执照正、副本复印件;
3.企业原资质等级证书正、副本复印件;
4.公司章程、股东出资协议原件或复印件;
5.企业上年度财务报告(附审计报告)原件或复印件;
6.企业法人代表、总经理及工程技术、财务、统计、经营业务等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复印件;
7.符合规定数量的建筑、结构、财务、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的职称证书(执业资格证书)和身份证的复印件;
8.企业专业管理人员的劳动合同或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原件或复印件;
9.近三年房地产开发统计年报基层表(加盖统计主管部门公章和单位公章)复印件;
10.近三年房地产企业开发项目的有关证明材料(按项目组卷):(1)已竣工项目:提供项目的投资计划批准(备案)文件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及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文件;提供《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》复印件和《住宅质量保证书》、《住宅使用说明书》(按项目组卷)样本或复印件以及相关执行情况报告。(2)在建项目:按项目实际进度提供项目的投资计划批准(备案)文件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、建设用土地规划许可证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文件并附项目进度说明;提供《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》复印件以及相关执行情况报告。
11.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要求出示的其他文件、证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