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关于我们 资质转让 资质办理 证书培训 行业动态 联系我们
当前位置:首页 > > 资质办理
建筑资质二级申报条件

申报建筑资质二级需要条件——

1.资质要求:

净资产4000万元以上。

2.人员要求:

1)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2人,其中建筑工程专业注不少于9人,机电工程专业不少于3人。

2)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5人,且结构、给排水、暖通、电气等专业齐全。

3)施工员、质量员、安全员、机械员、造价员、劳务员等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30人。

4)中级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75人。

5)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,且具有结构专业高级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。

3.业绩要求:

5年承担过下列4类中的2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,工程质量合格。

1)地上12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地上8-11层的民用建筑工程2项;

2)高度50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1项或高度35-50米(不含)的构筑物工程2项;

3)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工业、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0.6万-1万平方米(不含)的单体工业、民用建筑工程2项;备注:自2016年11月1日起,修改为“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2项”。

4)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21米以上(或钢结构单跨24米以上)的建筑工程1项或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18-21米(不含)(或钢结构单跨21-24米(不含))的建筑工程2项。